會中討論熱烈,同時參考各方意見,擬定未來工作方向建議:
- 參加GPC-Global Pound Conference series,成為區域性會議籌組單位。
- 推廣司法人員法官、律師對ADR之概念之認識。
- 研究符合國人之ADR、解決機制更多樣化,如小法官制等。
- ADR教育推動-學校設ADR及調解專門課程、調解人實務訓練課程、學生社團及相關競賽。
- 對ADR實施現況及相關人員認知進行研究分析。
- 推動立法:如日本ADR促進法、德國調解法等,以整合提高調解及其他ADR之品質及相關人員認證,並由國家編列預算來推動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